【武汉: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推行“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推行“拿地即开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取得宗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的,可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不动产测绘及楼盘表等手续。对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土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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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推行“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推行“拿地即开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取得宗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的,可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不动产测绘及楼盘表等手续。对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其对应部分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保障项目开工建设,申请商品住房开发贷款,在主办银行会同市房产交易中心对项目资金进行封闭管理的前提下,可办理宗地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推行“交房即交证”。现房销售前,应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推广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预告登记一体办理,优化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抵押贷款办理等流程,强化工作协同,推动商品住房交付时购房人同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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