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出固定式和便携式空气压缩机反补贴初裁】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2026年9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固定式和便携式空气压缩机(Stationary and Portable Air Compressors)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补贴率为3.84%—112.29%,具体为:诺爱(浙江)空压机有限公司(FNA (Zhejiang) Co.,L...
据热爬新闻网了解,相关上市公司于近日发布公告,以下为公告详细内容。
【美国作出固定式和便携式空气压缩机反补贴初裁】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2026年9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固定式和便携式空气压缩机(Stationary and Portable Air Compressors)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补贴率为3.84%—112.29%,具体为:诺爱(浙江)空压机有限公司(FNA (Zhejiang) Co.,Ltd.)的补贴税率为3.84%、Shanghai Aote E-Commerce Co., Ltd.、Shanghai Greetoy Industry Co., Ltd.、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Suzhou Alton Electrical & Mechanical Industry Co., Ltd.)、苏州鸿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Suzhou Honbase Machinery Manufactur)、台州环洋机电有限公司(Taizhou Huanyang Electric & MachineryCo., Ltd.)及Yancheng Dafeng Zhenlian Machinery的补贴税率均为112.29%、中国其他企业的补贴税率均为3.84%;马来西亚涉案企业的补贴税率为92.86%;越南涉案企业的补贴税率为0.35%—74.39%。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8414.80.1615、8414.80.1625、8414.80.1635和8414.80.1685项下产品。2026年5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固定式和便携式空气压缩机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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