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年8月28日后签订开发贷合同的商品住房项目,贷款银行单独提供开发贷的,贷款银行为主办银行】北京多部门联合印发了《本市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签订开发贷合同的商品住房项目,贷款银行单独提供开发贷的,贷款银行为主办银行;贷款银行组建银团提供贷款的,银团贷款牵头银行为主办银行。《实施意见》还进一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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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6年8月28日后签订开发贷合同的商品住房项目,贷款银行单独提供开发贷的,贷款银行为主办银行】北京多部门联合印发了《本市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签订开发贷合同的商品住房项目,贷款银行单独提供开发贷的,贷款银行为主办银行;贷款银行组建银团提供贷款的,银团贷款牵头银行为主办银行。《实施意见》还进一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主办银行开立资金账户,项目存续期间,开发贷款、项目自有资金、现房销售资金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资金均应纳入在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管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主办银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存放监管项目预售资金和现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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